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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已取得四川省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筹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目录:

(一)零售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提出验收申请

1、四川省绵阳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附表一);

2、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所聘人员聘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从业人员一览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布局图;

6、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7、许可证申报系统导出文件光盘或软盘(扩展名xml)。

8、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二)连锁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提出验收申请,除递交同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的资料外(填写四川省绵阳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附表一),还须提交连锁总部和配送中心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及平面布局图、员工花名册和所属连锁门店情况表。委托配送连锁企业提交委托配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备齐资料,交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审查。

2、对资料不齐的,填写《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3、填写《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4、政务服务处5个工作日内从检查员库中抽调2-3人按标准现场检查。

55个工作日内政务服务处综合审查后,报分管局长网上审批,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6、政务服务处对准予行政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打印发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之权利。

五、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六、是否年审:不年检(审)。

七、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函》国家物价局、财政局价费字[1992]314号。

2、收费标准:10元。

八、申请书格式及文本(附后)

九、咨询服务:

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

地址: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一楼。       

电话:2316835

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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