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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依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二、申请条件: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目录:

(一)零售连锁企业书面申请;

(二)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附表五);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拟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门店名单,加盖公司鲜章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连锁企业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

(六)企业和门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门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人员情况一览表;

(七)企业、门店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明细资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备齐资料,交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审查。

2、对资料不齐的,填写《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3、填写《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4、政务服务处5个工作日内从检查员库中抽调2-3人按标准现场检查。

55个工作日内政务服务处综合审查后,报分管局长网上审批,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6、政务服务处对准予行政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打印发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之权利。

五、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是否年审:不年审

八、咨询服务

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绵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处

地址:富乐路新益大厦东一楼;

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电话:(08162316835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定点审批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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